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健康关注网行业新闻正文

四、办理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9-19 06:24:25  阅读:4259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魏晨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